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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有效預防、及時控制和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,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,特制定本預案。
(本預案所稱的食品安全事故,是指本園區入駐單位在食品生產、加工環節中發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。)
一 組織機構與職責
成立園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,由園區分管領導任組長,園區的能源、安保、辦公室、質管組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。
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園區的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急指揮工作,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。配合、協助政府相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、處理及善后工作。
辦公室負責報告政府相關部門,保證通訊正常,對車輛等應及物品的調度、人員調配。
二 預警機制
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工作,要堅持“早發現、早報告、早處置”的方針。對入駐園區的食品生產單位的重點品種、重點場所,質量管理小組進行重點監測,分析可能出現的食品安全隱患,督促生產、經營管理者,及時報告政府相關部門。